吴敬琏16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北京校园举办的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他认为,新近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无疑是我国新一轮改革的开场锣鼓,例如它明确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安排,对四大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全面深化改革已形成共识,并且,从中央部门到地方都出现了一些试验性的改革探索。”吴敬琏指出,“一些既符合改革的总体方向,又无需与其他改革配套的改革,可提前独立进行,择机单独推出。”他举例说,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改革呼吁多年,突破是从深圳开始的,就属于这类改革。
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步形成了社会多元共建共享共治的工作新格局。社会组织总量以年均两位数迅速增长,目前,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已达五六千家。
对此,吴敬琏表示,市场经济社会中,民间组织不是“二政府”机构,应该没有主管单位。但是过去,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在向民政部门申报登记之前,还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没有找到这个“婆婆”就意味着无法登记。为此,政府、学界、商界的人一直呼吁改革,突破从深圳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