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湖南省财政厅被授予“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后,又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新目标,注重通过思想引领、文化引导和典型引路,实现财政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厅党组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出台整治“四风”相关措施,在机关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并取得显著成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全厅营造了“主动学、深入学、共同学”的良好氛围,邀请10余名专家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财政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四进四同”、下基层调研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全厅干部职工志愿者比例近80%,建立了长期捐资助学机制,厅机关志愿者工作站被省文明委等六部门评为省级“雷锋号”工作站。坚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和经常性文体活动,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丰富文明创建内涵,提升财政文化建设质量。坚持用财政文化理念教育干部职工。倡导以“三依”(依法、依规、依程序)为核心的财政行为文化,以“三公”(公开、公平、公正)为核心的财政制度文化,以“三心”(信心、善心、责任心)为核心的财政精神文化,以“六慎”(慎思、慎独、慎微、慎权、慎行、慎友)为核心的廉政文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熊友良)(湖南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