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议题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刚结束,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题还在持续发酵。常委们在讨论时打过一个比方:如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做火车,车头是党风和政风,车厢就是社会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车尾则是法律,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这样这列彰显真善美的“火车”就能开到人们的心中去。
作为“车厢”,社会治理所强调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所追求的公平、民主、法制和平等目标与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基本制度安排、贯彻落实到创新社会治理之中,才能保障社会的健康、稳定与繁荣。而这,也是此次会议中常委们的强烈共识。
发挥“当家人”的关键表率作用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温思美常委认为最核心的是中间四个词。“如果中间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能深入人心、指导行为,那么前面代表国家的四个词和后面代表个人的四个词的实现自然不成问题。”温思美坦言,这四个词要发挥作用主要在“当家人”身上。
谁是当家人?从执政者、精英阶层,到一个企业之主乃至一家之主,都被常委们称为当家人。大家一致认为,这个群体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可以也必须起到关键表率作用。
经常去各地调研的徐辉常委发表了他对一些“当家人”的看法。他说,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谈起价值观,话说得很漂亮,但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并非如此,甚至大相径庭。“最典型的是招商引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理念上很清楚,谈起来头头是道。而最终落地的项目,照样还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徐辉认为,假如有人做出不讲规则的表率,且能够得到利益,人人最终都会变成机会主义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内化于政策,内化于行为准则,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马志伟常委认为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和榜样,要用先进的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命题转化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去,然后在细节中感知意义,体会崇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来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个静止的要求,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刘明康常委说,最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让人民群众看到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和群众一同前进,一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负责任的态度,坦诚、公开地处理好各种问题。
作为最受关注的“当家人”———政府部门的榜样该如何做,听听常委和委员们的声音:
“要建立一个公正的政府。政府公正才有力量,要逐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红利。”
“政府部门要抓准服务重点,既要关注经济发展的大事,也要关注人民群众柴米油盐的小事。”
“一个智慧政府的真正源泉是人民群众,要倾听人民的呼声,慎重对待每一项决策。”
……
在利益矛盾中形成价值共识
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社会治理中,常委和委员们提得最多的莫过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大家认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才能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以法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具体利益矛盾中形成最普遍的价值共识,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的正能量。”这是孟学农常委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作大会发言时表达的观点。简言之,就是“在利益矛盾中形成价值共识”。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要遵守宪法、敬畏宪法。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政府必须高举公平正义的大旗,增进人民幸福。”周汉民常委梳理了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行以来的三次重大修正。他认为,其实每一次修正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渊源。
陈冀平常委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思维”。他说,要把平等完全融入我们的法治思维中,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和加强法律监督,尽快消除社会治理中违反平等原则的各种现象。
谈及有违平等公正原则的各种现象,姜建初常委拿出随身携带的报纸说,随便看看标题,大部分社会问题追根溯源都起因于不公正。“要坚持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这就要求各级公权力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马大龙常委补充认为,结果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某些情况下,程序是否公正决定着结果公正与否。结果不公正,必然会牺牲法治的意义,而程序不公正,则会损害法治的权威。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在此次常委会议上,“法治”是常委和委员们讨论的焦点,但大家同样不否认“德治”的重要作用,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要坚持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徐一天常委抛出问题:无论以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我们选择什么、摒弃什么?怎样能让我们选择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坚不可摧?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融入具体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制度、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中去。这样也方便24个字的核心价值观更容易落地,让各个阶层的民众在工作和生活学习中都有章可循。”康耀红常委的回答还是强调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常委们还提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不要小觑社会组织的重要性,要通过社会组织争取最大范围的共识。茅永红常委就一直在呼吁重视志愿服务的载体作用,认为志愿服务是倡导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的重要平台,是社会管理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效形式。建议普及志愿服务精神、加快志愿服务立法,形成志愿服务光荣的社会环境。(包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