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有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对违法者、违法者单位、违法者单位领导进行曝光……”记者3月31日获悉,濮阳市开启“曝光+处罚”模式治理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
据介绍,濮阳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主题,全面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该市以城区街道办事处(乡政府)为单位,在辖区内划分城市管理单元格,定格、定人、定责,实行市级主管部门监督、区级主管部门负责、乡办主管人员盯守、单元格内单位“门前三包”的“四位一体”监管体制。
该市还加大新闻曝光力度,每月对有不文明行为的干部、职工、市民和单位(社区、村)主要领导给予公开点评;有不文明行为者由单位每月组织培训班,进行教育和上街卫生监督值勤;对连续在新闻媒体点评曝光的文明单位给予警告或中止一年文明单位称号,单位主要领导作检讨,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记者王映通讯员崔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