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近日,我区围绕“如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出尽快启动《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深入开展碳汇经济研究,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
据悉,按照“把西藏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国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国家绿色发展试验地、国家自然保护样板地、国家生态富民先行地”的目标要求,《规划》内容将涵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重大环境整治工程,开展生态创建、“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建设,实施高海拔地区等生态脆弱区搬迁、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推进雅鲁藏布江等大江大河源头区一体保护等重点工作。
同时,我区将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现状评估、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框架体系构建等多项任务,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工作。“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可以反映出自然资源资产的可持续利用程度、定量刻画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更好地为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为建立健全我区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我区碳汇经济初步研究成果,目前,我区碳储量价值超过300亿元,但因我区还未建立碳汇交易所或碳交易平台,尚不能进行交易。2013年,区环保厅会同区财政厅开展碳汇经济发展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基础研究成果。我区相关部门建议,继续深入开展碳汇经济研究,制定《西藏碳交易标准》,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搭建碳交易平台,开展碳交易。
此外,我区相关部门建议,尽快着手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及平台建设,分析西藏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面临的制约和挑战,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开展经济社会环境综合分析,确定评价框架与重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识别生态空间,确定环境质量底线,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资源利用上线,明确资源管控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环境管控单元,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同时,规范集成“三线一单”成果,建立数据共享系统,推动形成“落地”到具体行政单元上的管控成果并实现共享和应用。
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域生态环境评价是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平台,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工作,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域生态环境评价项目的实施,将为区域开发、资源利用、城乡建设、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提供依据,为地方制定出台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产业、投资等细化配套政策提供支撑,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推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