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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水利部消息,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6,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增加到20亿立方米,县(区)级行政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到2030年,流域内各区域用水效率达到国际类似地区先进水平,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意见》强调,要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深度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生活节水,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结果运用。
《意见》提出,2025年前,新建火电、钢铁、化工、建材等工业和机关、学校、宾馆等服务业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定额先进值标准。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原则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火电、钢铁、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机构率先建成节水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力争全面建成节水高校。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节水考核结果与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将不得列入水利部拟予激励的地方名单。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区域年度节水控水工作任务清单。健全激励机制,对推动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完善市场机制,进一步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加快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积极开展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