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长沙市林业局获悉:长沙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设立市级林长9名、县级林长73名、乡级林长777名、村级林长1892名,构建起了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
当地率先推行护林员、执法员、监管员等“三员”队伍建设制度。市县统筹提高护林员聘用补助,吸引转业干部、年轻干部加入,选优配强护林员。
林长制带来了“林长治”。长沙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动有力,无公害防治率达99.81%;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有效,全市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6.6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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