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涉嫌受贿案已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兴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周兴阳在担任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在承接业务、工程管理等方面为一些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385600元、价值人民币24000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5000元的王个?书法作品一幅、价值人民币71996元的装修材料、费用,上述财物共计人民币506596元。(记者 马超 通讯员 顾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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