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20日讯 本轮汛情发生后,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防汛救灾的政治责任,部署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力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和灾后防疫工作,筑牢全省人民“健康堤坝”。
7日,派出三个卫生应急防汛工作指导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灾情较重地区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治、培训等工作指导。8日~14日,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派出相关负责人先后到哈尔滨市五常、尚志、双城,牡丹江市海林、东宁等灾情较重的地区现场指导传染病监测防控及环境消杀。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2023年黑龙江省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工作技术指导方案》《黑龙江省洪涝灾害临时安置点防疫指南》,对做好全省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和临时安置点疫情监测、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灾后防疫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和指导。
加强饮用水监测。组织制定《黑龙江省洪涝灾害饮用水水质应急监测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质应急监测进行再规范、再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应急检测工作准备。
加强环境消杀。组织全省各地做好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储备,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全覆盖踏查饮用水井并全面进行含氯消毒剂投放,对过水户进行消毒。
加强传染病监测。组织各级疾控机构抓好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指导当地科学灭蚊蝇、及时处理蚊蝇滋生环境,有效清除蚊蝇孳生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合理调配资源,积极做好卫生应急保障工作。276支卫生应急队伍、6472人全部进入应急备战状态。哈尔滨、牡丹江市第一时间派出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应急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紧急调派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驻扎在各个安置点,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对有急诊急症的患者,立即转运至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截至目前,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在本轮洪涝灾害医疗应急保障中派出救护车258台次,出动医护5749人次、防疫专家1248人次,心理医生122人次。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汛期卫生监督应急检查,增加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频次,加大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聚焦汛期群众安置点加强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场所消毒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内容。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加强督导检查,持续落实落细医疗支援、消毒消杀、水质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医疗服务有保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