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团员权利和义务有机结合,强化团员对团组织和社会的责任,2014年12月,共青团中央全面部署开展“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一年多来,这项工作调动起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畅通参与渠道,并发挥团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
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团组织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在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中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把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逐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实践。经过一年多努力,各地团组织在组织发动注册、志愿服务宣传、项目载体设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600多万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海南、湖南、内蒙古、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50%以上团员已经成为注册志愿者。
按照工作安排,团中央将力争在2016年、2017年逐步实现全国70%、90%以上的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让广大团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服务奉献中体现先进性,增强团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