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美德的一种基本体现。
在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中,邻里互助、乐于助人、扶危济困等,均带有一定的现代志愿服务内涵。而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世界性志愿服务大潮中,中国所开展的学雷锋运动客观上也属于志愿服务的一种类型。可以说,志愿服务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基因之一。但在总体上,我国志愿服务建设滞后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现代志愿服务文化的培育面临较大挑战。
与许多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最大缺陷在于,志愿服务只是表现为一种即时性的好人好事行为,而没有在体制上与社区服务和国家服务的体制融合起来,因而志愿服务不易向专业化发展。志愿服务也缺乏完备的法律规范,还没有成为一项公民必须参与的活动,当然也不可能明晰志愿者的权责,保护志愿者的权益。
志愿服务文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必备基础,也是慈善文化的基本内容之一。当前急需的,是要转变社会理念,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在社区服务与社会服务的体制中大量引入志愿服务,真正将志愿服务纳入国家社会服务体系,从而促其融入国家的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之中。以解决医患矛盾为例,如果引进一定的志愿服务机制,将有关人员加以专业化培训,同时与医院形成合作关系,相信会有更好的正向社会效果。
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挑战。志愿服务是要持续做好事,特别需要专业化。包括照料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及医疗服务、救灾等,客观上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需要各种类型的专业志愿服务组织。这就需要加强专业化培训,建立一定的组织和机制,甚至需要一定的专业志愿服务人员。
在近14亿人口中,如能有20%左右的人口参与专业化志愿服务,就会使志愿服务人员达2亿以上。如能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培育工作的力度,构建起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相信我国的志愿服务必将创造新的辉煌。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