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剧社
吉林省吉林市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以来,立足地方实际,放眼长效发展,积极开展《新时代文化志愿服务创新研究》,在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转换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文化志愿服务供给侧创新,形成了文化志愿服务完整链条,激发了广大文化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热情,促进了文化志愿服务效能和社会影响力的双提升。
打造“四横三纵”文化志愿服务设施网络
四横:一是依托市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等体制内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立市级文化志愿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为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以租赁、合建、合作等方式建立社会性质的市级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配备基本配套设施设备,满足广大文化志愿者自发开展培训、展示、排练等各类文化活动需求,使之成为已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有力补充。三是依托城区商场、茶馆、酒吧、社会力量办学组织、文化经营企业等场所,全面建立功能多样、分布广泛的文化志愿者之家,增设全民阅读服务点、图书馆借阅站、文艺培训排练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广大文化志愿者出行、休闲、消费、阅读、交流、培训提供免费或优惠等专项服务,不断增强广大文化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向心力。四是整合利用全市企事业单位户外场地资源,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场。依托各活动广场开展大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方便参与文化活动、有选择参与文化活动创造条件。
三纵:一是依托县(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分馆)等县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立基层文化志愿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为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依托文化志愿者协会行业组织分会,以租赁、合建、合作等方式建立5个县乡两级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县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有力补充。三是依托各县(市)辖区内商场、公共场所、社会力量办学组织、文化经营企业等场所,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基层文化志愿者之家,为基层文化志愿者出行、休闲、消费、阅读、交流、培训提供免费或优惠等专项服务。
组建“理事会领导”下的民间协会组织
2017年,在吉林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吉林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成立。协会运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度。协会成立以来,广泛吸收社会文艺团体、大中专院校学生组织、各类行业协会加入文化志愿者单位会员,纳入了全市文化志愿者管理运行体系,并陆续出台了行业管理、服务保障、规范运行的相关制度。同时,依托优势资源组建具有专业水准的志愿服务小分队,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开展经常性文化志愿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探索实施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化建设新方式。
在吉林市人民政府的引导鼓励下,协会不断提升项目策划、活动开展和宣传推广能力,通过品牌项目和品牌服务吸引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或捐赠。协会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项目,极大提升了自我造血能力。2018年以来,协会积极致力于区域间文化交流,积极参与文艺精品创作,不断吸收引进先进地区优秀文化资源和文化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提升自身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为保障文化志愿者基本权益、助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社会化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
推动“我+N+我”数字服务网格建设
第一阶段,依托吉林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全市文化志愿者人才资源,制作生产文化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民俗类等数字培训辅导资源,加快全市文化志愿服务数字资源库建设,不断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化产品自身质量。
第二阶段,完善吉林市文化志愿者官方网站和文化志愿服务微信平台,集中展示文化志愿服务成果,开辟“点单式”预约服务,开设群众信息反馈专栏,推介文化志愿服务资源,推送文化志愿服务菜单,不断增强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
第三阶段,全面整合文化志愿者协会、文化志愿者之家以及文化志愿服务中心、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数字平台,分设文化志愿服务信息专栏,互通文化志愿服务资源,拓宽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化服务渠道,增强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化发展合力,推动社会数字资源的有效融合,不断提升文化志愿数字服务效能。
建立“服务效能和意识形态”双向监管体系
一方面广泛吸纳人大、政协、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文化工作经验、扎实政策理论基础的离退休干部加入文化志愿者序列,组建文化志愿服务监督指导委员会,开展服务效能、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的监控评价,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监管体系。
一方面整合基层文化志愿者资源优势,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框架,推动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化建设与“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意识形态综合治理,积极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文化发展环境。
“6个完善”落实侧重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吉林市推进实施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化发展有序有力推进。
二是完善落实文化志愿服务社会保障机制。全面执行《吉林市文化志愿者志愿服务保障标准》、《吉林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志愿服务保障实施意见》,明确文化志愿服务保障内容,研究确立各项服务保障标准,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志愿服务保障机制。
三是完善落实文化志愿服务政府采购机制。细化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目录,增加文化志愿服务采购比例,确定文化志愿服务采购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向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团体倾斜,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四是完善落实文化志愿者考核奖励机制。将文化志愿服务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制定文化志愿服务考核办法,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群众满意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和文化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全市文化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五是完善落实文化志愿者培训机制。指导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制定文化志愿者培训规划,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纳入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针对文化志愿者的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文化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是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建立针对优秀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文化志愿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机制。挖掘整理文化志愿者和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先进事迹,依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媒体、网络资源,面向全社会宣传推介文化志愿服务理念和建设成果,全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适应新时代要求,吉林市文化志愿服务创新举措思路清晰,链条完整,落实到位,促进了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相融合、与市场服务相衔接,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身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热情,强化了民间协会组织自我发起、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能力与机制,切实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延伸和补充,从而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者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