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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慈善总会“圆梦行动”10年惠及两千余贫困学子

2015-06-27 15:14:58  来源:
原标题:“圆梦行动”10年惠及两千余贫困学子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及时步入大学校门,江苏省南京市慈善总会自2005年起开展“圆梦行动”慈善助学项目。项目实施10年来,共计筹募资金1120余万元,帮助2300多名贫困大学新生圆梦。

  制度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保障。为使“圆梦行动”助学项目规范运行,南京市慈善总会专门制定了《慈善资金管理办法》、《扶幼助学基金章程》等文件,从资助对象、资金筹措与发放、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对“圆梦行动”的基本运作方式进行了制度设计。

  每年4~6月,南京市慈善总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圆梦行动”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区县慈善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南京市慈善总会会同区县慈善协会根据申报材料,按照拟资助人数择优确定名单,随即进行公示;同时请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调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反馈调查情况。南京市慈善总会根据公示和调查情况,最终确定受助者名单,进行专项资助。

  据悉,“圆梦行动”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南京市城乡低保户家庭中,考入大学的新生,高考提前录取和录取一本二本的大学生按录取分数,理科前30名、文科前20名每人救助5000元,其余录取本科(含国家教委统一发放毕业证书的民办院校)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近年来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年高考录取的本科生(含国家教委统一发放毕业证书的民办院校),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南京市慈善总会规定:凡积极捐资助学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可享受捐赠税收减免政策;按捐赠数额授予捐赠者不同的荣誉称号等,诸多举措使“圆梦行动”项目的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扩大。

  据调查,75%以上的受助学生除接受“圆梦行动”资助外还采用勤工俭学、做家教等方式来补贴学习生活费。82%的受助者表示,当其有一定经济实力时,会向慈善组织或其他困难的人捐款。由此可见,“圆梦行动”助学项目的实施,不仅注重给受助者以经济援助,更重视通过项目增强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与感恩意识,让受助者成为传播爱的使者。(江丽萍)

关键词:贫困 资助 慈善 捐赠